媒体报道

云南行政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100%

2021-06-21 13:50:14 admin 71

2020年以来,云南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共同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如民政部门对共同生活的职业病患者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职业病患者家庭发生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人社部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大力推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社保台账,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应签尽签。医保部门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实施积极救助。工会部门积极开展职业病宣传教育,发挥企业工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其余各部门积极配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和支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开展。


昆明、玉溪、红河、大理等地区积极推进“健康示范企业”,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效果,取得了积极成效。并以“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为主题,聚焦“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健康100年”,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医保、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卫生健康部门还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共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368863人次。


此外,云南还加强体系建设,不断夯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及负责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全省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州、市、县、区有专业的监督执法力量。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县区级疾控中心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指定了各地卫生健康系统承担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全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州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目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布局不平衡、行业结构不合理、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得到了极大改善。


下一步,云南将进一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实现劳动者“不得病、少得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实现得病后“能治疗、有保障”,对维护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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